
武汉营养学会原为湖北省暨武汉市生理科学会的一个分科学会,由于营养学科专业发展需要,于1984年4月6日在武汉召开了学会成立大会。以后每四年召开一次会员……[查看详细]
湖北省营养学会会费收取标准及收缴办法
一、会费收取标准及收缴办法:
1.团体会费:每年会费为10000元。
收缴办法:团体会员单位的团体会费在每年签署团体会员协议的10个工作日前,由各团体会员单位直接将会费交学会秘书处。
2.个人会费:每人每年交纳50元。
收缴办法:学会换届时,个人一次性交纳一届4年的个人会费200元。
二、有关规定
1.凡团体会员单位一年不缴纳团体会费的,按本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视为自动退会。
2.凡个人会员一年不缴纳个人会费的,按本会章程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视为自动退会。
三、团体会费的使用范围
会费的开支主要用于:学会学术活动的邮寄费、印刷费、优秀论文奖金、专家讲课费、审稿费、会场租金、会议餐费、学会差旅费、日常联系工作的话费及办公用品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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